温馨提示
尊敬的学员:
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)规定: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,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,其中,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。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,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,并及时在 “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”进行学时申报。
按照年度继续教育通知安排,2024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端口已于2025年1月10日关闭。前期开通的2019年度—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补申端口,将于2025年1月25日关闭。过期不候,请周知。
2025年1月17日
为了便于您顺利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,现将各有关地市继续教育基地联系方式进行公布。如您有问题,可拨打相关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!